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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章程

海安高新区仁桥小学睡眠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陈宝生部长在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陈宝生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重点工作之一就是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对小学生睡眠做出了严格要求,针对小学生睡眠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海安高新区仁桥小学睡眠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 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执行“小学生每天达到10小时睡眠时间”。

2.学校配合家长做好学生的睡眠管理。

二、 领导小组

组长:刘斌

副组长:顾荣

成员:徐仁娟、张锦莲、陆晓军、刘小祥、李思凡、任吉虹

三、具体措施

(一)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表。

上午:8:301120;中餐时间:11:201150;下午:120330,课后服务时间:15:3018:00

每天保证学生在校一小时的活动时间。

(二)提高对调整学校作息时间重要性的认识。调整作息时间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充分认识调整作息时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

(三)学校要督促并定期检查各年级各班级“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园内完成”的规定,严格控制学生的课业负担量,提高课堂效率和质量。学校不随意增加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小学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作业在校园内完成;不擅自提前复习迎考时间和延长学生上课时间;学校不举办校中校,不设立重点班和实验班,不在节假日补课;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义务教育学段一律不得组织和举办各类学科竞赛。

(四)学校要加强对作息时间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擅自提早开展集体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班级或教师予以教育,校领导将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

(五)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班要通过讲座、家长会、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作息时间制度的落实,晚睡时间一般不超过20:30分,充分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海安高新区仁桥小学

20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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