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校园公开>制度章程>详细内容

制度章程

仁桥小学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仁桥小学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学校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现对学校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议事原则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工作要求和精神,努力践行“用爱让每一个生命成为最好的自己”的办学思想。

2、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服从、维护、遵守并模范执行班子决议。

 

二、议事范围

1、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学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审定学校工作的长远规划、办学模式、重大建设项目、教改方案,机构改革方案。

3、审议违纪行为处分意见。

4、对各种先进评选进行审定。

5、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和较大数额经费开支(具体数额由各校班子集体确定);

6、基本建设项目及大宗物资的采购;

7、组织较大集体活动;

8、研究、讨论学校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

9、研究决定学校其他需要领导班子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

1、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由校长主持,不定期召开会议,如遇重要事情可随时决定召开。

2、会议议题由校长确定,会议的议题和召开的时间确定后,应提前通知班子成员,重大问题尽可能让班子成员有较多的酝酿时间。

3、会议须超过半数成员参加方可进行。

4、会议表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议事纪律

1、对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

2、领导班子议事内容,事前不得泄露,事后不得擅自公开,对领导班子议事的情况不得外传。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