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有偿补课举报监督电话的公告
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规定对有偿补课划出六条“红线”: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现将本市区校的督促电话公布如下:
0513-88680221(学校)
0513-88813018(高新区)
0513-88910134(海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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