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传推广“海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的函
关于宣传推广和组织关注
“海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的函
各完职中、局直各单位、各区镇教管办、局机关各科室:
为拓宽宣传新渠道,提高舆论引导力,发挥媒体聚合性,弘扬社会正能量,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委宣传部着力打造了“海安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关注度逐步提升,社会反响良好。为吸纳全社会更多的人关心关注这一新媒体,更好地发挥“海安发布”微信公众平台的强大“势场”作用,现就宣传推广和组织关注“海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注对象
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员工,各学校学生家长
二、关注方式
个人注册微信账号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添加关注:
1.登陆个人微信账号,点击“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输入“海安发布”或“hafbwx”搜索,进入“海安发布”公众号,点击关注;
2. 打开个人微信账号中的“发现”,选择“扫一扫”,通过扫描二维码,打开公众号,后点击关注。
三、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关注、使用、推广“海安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工作。要注意工作方式,讲究工作策略,强调耐心细致,以柔性动员为主,以目标达成为要。原则上,局机关全体同志、各单位教职员工须全部关注“海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尽量引导学生家长关注。
2. 请各单位于2月24日前到局办312室领取“海安发布”宣传名片,发放到学校教职员工,组织班主任推荐家长朋友关注,并落实专人到局办FTP公共区(ftp://218.91.207.74/用户名和密码均为bgs)下载“海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关注情况统计表,于3月1日前据实填报并发送到局办邮箱:404497621@qq.com。
3.关注后即可每天接收到“海安发布”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欢迎转载至朋友圈。
4.本项工作列入各完职中、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区镇教育助理2017年交办工作考核。
以上要求希即贯彻落实。
附件:“海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关注情况统计表
海安县教育局
2017年2月21日
附件:
“海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关注情况统计表
单位: 填报时间: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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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员工 |
学生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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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教工人数 |
关注教工人数 |
单位学生人数 |
关注家长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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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请据实填报,于3月1日前将电子稿发送到局办邮箱:404497621@qq.com,同时将纸质稿加盖公章后送至局办3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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