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三批书香校园评估结果的通知
海教初〔2017〕01号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文化品位,大力推进书香校园建设,根据《海安县中小学书香校园建设工作意见》(海教初〔2014〕11号)及《关于开展海安县第三批中小学书香校园创建评估的通知》(海教初〔2016〕47号)文件精神,县局组织开展了海安县中小学第三批书香校园评估验收活动,经过自主申报、材料评审、现场察看、资料查阅等程序,最终确定28所中小学通过第三批中小学书香校园评估验收,具体名单如下:
曲塘中学 实验中学 立发中学 南莫中学
城南实验中学 老坝港初中 角斜初中 李堡初中
开发区实验学校 孙庄初中 双楼初中 沿口小学
曹园小学 延寿小学 壮志小学 北凌小学
古贲小学 隆政小学 田庄小学 仁桥小学
顾庄小学 倪庄小学 王垛小学 邓庄小学
瓦甸小学 吉庆小学 仇湖小学 双溪小学
希各学校继续强化书香校园建设,着力营造温馨阅读环境,不断提升读书活动品位,深入推进书香内涵发展,加强阅读目标定位、内容选择、策略评价等方面的研究,为教师发展、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海安县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