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仁桥小学教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海安市教体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与学校全体教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严禁从事有偿家教,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的有偿家补课。
2.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3.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报刊等从中谋取利益。
5.体罚学生或者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6.参与赌博、酒驾等违法公共秩序、社会公德行为。
7.散布谣言,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8.其他违犯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责任追究:
学校领导班子和所有教师要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强烈责任意识,自觉把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对于违犯有关规定的将视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年终考核暂不定等次、考核不合格,对于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纪法规进行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校长和教师各执一份。
校长: 责任人:
2021年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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